依据城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,经县委、县政府批准,我县于2019年8月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。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:
1、选聘计划及职位
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教师共100名,其中:高中教师20名,初中教师10名,小学教师60名,学前教育教师10名。
具体选聘职位及条件详见《通江县2019年公开选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教师职位及条件大全》。
2、选聘范围及原则
选聘范围
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符合选聘条件的在编在岗教师。县外在编在岗教师可自愿选报符合相应条件的选聘职位,但需征得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赞同;若确定为拟选聘职员后,按商调程序办理。
选聘原则
1.坚持公开、公平、角逐、择优的原则。
2.坚持笔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原则。
3.坚持本人申请,所在学校赞同,自愿报名参考的原则。
4.坚持通江县城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不能考试报名的原则。
3、选聘条件
基本条件
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宪法,拥护中共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有好的职业道德,爱岗敬业,身心健康,能承担选聘职位的正常工作。
学历条件
考试报名高中、初中教师职位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;考试报名小学、学前教育教师职位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。
年龄条件
年龄45周岁及以下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的首日。
教师资格条件
1.考试报名高中教师职位须具备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;
2.考试报名初中教师职位须具备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;
3.考试报名小学教师职位须具备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;
4.考试报名学前教育教师职位须具备婴幼儿园或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。
教学历程条件
考试报名每个职位的教师须具备五年及以上农村学校教学历程。教学历程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31日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能考试报名:
1.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。
2.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同意审察或尚未作出结论的。
3.尚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的。
4.曾被开除公职的。
5.通江县城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。
6.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。
4、报名及资格审察
报名方法:现场报名。每一个考试报名者在本次公开选聘中限报一个学科职位。
报名日期:2019年8月14日至15日。
报名地址:通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七楼会议室。
资格审察:
1.资格审察时间:报名时随即进行资格审察。资格审察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全过程,任何时候、任何环节发现考试报名者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将取消选聘资格。
2.资格审察时提交的材料:符合选聘条件的考试报名者,资格审察时需提交以下材料:
本人书面申请原件1份;
学历证书、教师资格证、有效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;
所在学校出具的农村学校教学历程书面证明材料原件1份;
最近2寸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。
资格审察合格并按规定交费的考试报名者,现场领取《准考证》。
5、交费
依据四川进步和改革委员会、四川财政厅《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》规定,资格审察合格的考试报名者,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/人。
6、开考比率
实质报名合格人数与职位选聘名额形成差额即可开考;若报名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选聘名额,则相应调减该职位的选聘名额,直至取消该选聘职位。选聘职位调减或取消状况将于2019年8月16日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公告。若因形不成差额而取消选聘职位名额的职位,请该职位报名合格交费的考生于2019年8月18日上午到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人事股退领笔试考务费。